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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须知
新闻详情
News details
入院须知
来源:
|
作者:
pmo0bb52e
|
发布时间:
2017-02-10
|
762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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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调整
1、入住老人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护理级别的,由老年公寓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公寓向老人入住协议人发出调整护理级别的通知,协议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新的收费标准交纳费用。全部手续办妥后,老人即享受新级别所有的一切生活护理服务。
财物保管
1、入住老人自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如携带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入住,丢失公寓不予负责。
2、老人应妥善保管房间配备物品和钥匙,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探视办法
1、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不准在老人房间留宿,若需留宿,必须办理有关手续。
2、探视时间为每日早上8:00点至21:00点,会客时请勿影响其他老人正常的休息。
外出请假
1、老人外出必须向院方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者必须是身体健康,并且本人、亲属、老年公寓三方已签订有关安全协议的对象,并且凭出入门卡出入。
3、自理老人请假1天以上,院方与其亲属应建立联系电话,确保双方掌握老人离院、到院和返院时间,必要时请其亲属接送,并最迟于请假当日晚7点前返院。
4、介助、介护老人不得私自外出,一律由其亲属来院接送。
入院必读
1、签约人(老人的子女及单位委托人)应带齐证件及资料,详实的告知老人入住前的情况,以便提供相应的入住适应计划。
2、入住老人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及相关条理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倘若不适应院寓生活或者无法履行合同规定的,签约人应及时为老人办理出院手续,使老人安享后期生活。
3、老人及亲属请配合院寓在本月10日前缴纳各项费用,即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包餐)按月缴费。水费、电费、餐费、暖气费、蚊香费每月据实结算。医疗费用采用几十结账的方式解决。若生活费超过40天不予以缴费者,按1%扣除滞纳金。
4、老人的亲属及委托人需要定期来院探视,给予长者精神慰藉。
5、尊重院寓工作人员,对表现尤佳的服务人员,可通过感谢信、表扬等方式书写和表达,一律禁止送礼品、礼金。服务欠佳人员可通过投诉、头意见箱等形式予以反映,经上级考核部门确定,予以奖惩。请不要直接与工作人员发生矛盾和纠纷。
6、每逢老人生日,工作人员送蛋糕进行生日祝福。百岁以上的老人生日,院领导和服务员一起送鲜花、蛋糕为老人祝寿,“重阳节”将为百岁老人发放“寿星”奖。
温馨提示
尊敬的老年朋友及家属:
您好!欢迎您入住本公寓,“创一流优质服务,建养老幸福乐园”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您的满意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现将为您提供的服务告知如下:
1)房内设施:根据区域和楼层的需要,分别配备相应不同的床、桌、椅、床头柜、壁橱、独立卫生间、淋浴、管道热水、暖气、空调、闭路电视、冰箱、微波炉、电话等,每楼均有电梯上下。
2)护理服务:每楼层均设有服务台,护理员每天按规范实施室内卫生工作,并提供相应级别的护理服务,在特护理区内,护理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单非一对一的护理),保证每小时到房间巡查一次为您提供服务。在自理区内,护理员提供日常8小时服务。
3)医疗服务: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提供24小时应诊治疗,并进行定期体检,简历健康档案。
4)餐饮服务:公寓设有餐厅,提供就餐服务,每周公布菜谱,每餐配有6-10种菜肴,供您选择。对特别需要者提供小炒及来菜加工服务(酌情收取少量加工费)。自理区老人进餐方式有订餐、包伙、自助餐。特级护理老人送饭到房间,有普通餐、营养餐、半流质、全流质。
5)生活服务:每天由服务员清扫室内外卫生,开水每天上午每床一瓶送达房间内。每天供热水洗澡。每1-3天定期洗衣。床上用品每周换洗一次。公寓提供免费理发服务。
6)文体活动:老年活动中心每天定期开放,老年大学每周不少于四次授课,实行免费活动、入学。健身场、房免费为您开发。
7)电视、电话:每房均配有闭路电视,开通有限频道,每房配有电话机,可开通市内及长途电话。
8)如果您认为本院生活、服务、医疗条件不满意或不能承担入住协议约定的义务和责任时,您可以拒签入院协议。
9)如果您已决定入住本院,则必须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服务人员的管理。如果擅自外出或不听医护人员劝告自行活动或在院内因个人家庭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意外(包括自伤、自残、自杀等)后果均由自己承担,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为了公寓全体老人的安全,禁止在房间自己开伙,如发生不听劝阻的情况,公寓方面有权劝老人出院。
11)本院系集体生活场所,老人自己负责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尽量不要带入院内,以免发生丢失。
12)老人因病,家属决定在院内治疗,或放弃治疗、或采取保守疗法等情况,应按本院要求由协议人写出申请。
13)老人在院器件,本院有权根据本院附属医院体检结果对乙方护理等级进行调整。
14)老人及亲属应按时向本院缴纳费用。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未交的,本院有权终止入住协议,通知亲属将老人接走或要求老人离院,拖欠费用超过两个月未交的,本院有权按老人预留地址送回,并且本院保留追偿全部拖欠费用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老人及亲属承担。
15)以上条文及入住协议内容请老人亲属认真阅读后签字,并留下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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