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汉区社会福利院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及下属 1个事业单位。
二、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 1.04万元。主要用于参观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公务用车购置费
年初由财政预算集中管理,实际发生时报区委、区政府审批后列入单位预算,年终并入单位决算予以公开。
2、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截至2013年底本单位(含二级) 公务用车辆共0 台。